喀什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高校。
学校始建于1962年,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19个教学单位,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人文学院、中语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法政学院、体育学院等13个学院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目前,学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统计、法律、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翻译和生物与医药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有教育学、化学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国家民委基地、2个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学校学科发展与研究生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支撑。
学校现有高台和新泉2个校区,占地面积合计166.07万平方米;教职工1590人,其中专任教师101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0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77人。在校生总计2.7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000余人;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学环境舒适。图书馆总面积5.2万平方米,藏书138万册,电子图书70万种,订购知网、万方、维普、超星等数据库13个,形成包含纸质图书、期刊、电子图书、数据库等多类型、多载体的馆藏资源体系;校园网及5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能够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拥有完善的较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满足教育教学所需,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二、招生类型和规模
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采用寒暑假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三、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团队基础上的导师负责制。为充分利用优质资源,为我校研究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地平台和机会,学校和南开大学、南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访学和联合培养机制,被录取的优秀研究生均有机会赴联培高校学习和研究。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喀什大学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跨专业和同等学力报考者,录取后在读研期间需补修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3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喀什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复试时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攻读“少数民族语言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留级学生)。
(四)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以高校学生身份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符合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由考研网小编整理,仅供个人备考、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