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考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发布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业务课科目考试范围及内容详见《附件2: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和《附件3: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
(四)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陆云南招考频道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ynzk.cn,我校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办法和程序等请考生关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公告(网址:https://zs.ynart.edu.cn/),我校不对初试合格考生单独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2年3月底至4月初,具体安排以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通告为准。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附件4: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有问题的,必须在复试报到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调剂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云南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另行通知。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自己和他人学习的,一律不予录取。具体体检安排在复试工作期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查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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