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资格审查通知

时间:2024-10-23 20:53:20 热度:11℃

  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院校概况,报考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介绍性文件,当前正是全国各大研招院校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放阶段,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今年全国各省市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早作准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0年河北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资格审查通知”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接收申请资料时间截止至10月25日。

      二、生源范围

      1.河北省民族自治地方(青龙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审查资料

      (一)应届考生

      1.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

      (二)其他考生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在职考生需签署工作单位意见)。

      四、审查流程

      1.材料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予以公示。考生需在审查时限内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2.公示:审查结束后,考生名单及相关个人基本信息将在省教育厅高教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签署意见:公示结束后,如无任何疑义,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1220室)签署意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验证码:省教育厅高教处签署意见后,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验证码。

      五、报名

      网上报名时注意在“专项计划”栏目中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输入校验码,报考类别应填为“定向”,定向单位栏在职考生填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填“河北省教育厅”。

      六、签署定向协议书

      考生接到录取通知后,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在职考生为一式五份),招生单位必须先行盖章,本人签字(在职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办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科;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9年10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河北省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19/10/12/1570873414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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